用户注册协议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重要提示
1、尊敬的用户(下称:用户或您),您好!我们是安徽乐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我们或我司),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回应用户关切,切实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与管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是我们的首要关切!
2、我司名称为:安徽乐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我司的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融港写字楼A5-1501。如您对本政策或您个人信息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400-0469-400)方式与我们联系。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处理。
3、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贷款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我们希望通过本用户协议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向您说明,我们在向您提供贷款咨询服务时,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共享、保护您的信息,以进一步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在此特别提醒您,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涉及到免除即限制我们责任的条款、对注册用户权利限制的条款、加粗条款等。
4、本协议通过数据电文的方式订立,在您与我们之间具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适用于您在本平台下的所有活动。
相关定义
一、账户注册及使用
1、本平台仅限于持有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有效身份证件的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册使用。如您不符合资格,请勿注册或使用,否则我们有权随时终止您的用户资格。
2、使用我们平台服务前,您应完成手机号码实名认证,并确保系您本人使用,否则我们有权拒绝向您提供服务。
3、您的注册账户与您手机号码绑定,您注册了平台账户则视为平台用户,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平台账户(手机号码),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平台。
4、您设置的用户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关于用户名的管理规定,否则平台可回收您的用户名。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我们平台展示有各合作方的贷款产品/服务,我们仅提供导流推荐服务(即作为平台协助您向各合作方申请其贷款产品/服务),实际贷款产品/服务由各合作方根据自身的规则独立审核并提供服务。
2、您同意根据本协议注册/认证的我们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若平台以您的手机号码作为登录账户,您承诺手机号码的实名认证已完成且由本人实际使用,不得出借、出租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填列非本人信息申请产品/服务。
3、在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各类贷超服务过程中,您自愿根据我们服务的要求向我们或合作第三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具体所需提供的资料以页面显示要求为准,可能包括一种或多种以下数据: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需求、工作年限、期望贷款金额区间、公积金查询、资产查询等,并授权我们就您提供的前述资料及我们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您的其他数据进行收集、存储、分析及使用。
4、我们可能会收集使用用于维护产品或服务安全稳定运行的必要信息(例如您使用服务提交的表单信息和相关日志信息)。
三、个人信息的使用、共享与保护
1、您同意,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个人信息进行使用和共享:
- (1) 为满足您的需求,您同意我们及我们的合作方就您可能适合的贷款产品、信息和服务通过电话等方式与您联系。
- (2) 为了更好的提供服务,我们及我们的合作方与您沟通时,您同意我们会记录相关沟通情况并录音。
- (3) 我们可能会使用您的脱敏、去标识化/匿名化个人信息与我们的合作方共享,以便更好地改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 (4) 我们可能会向我们的合作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由我们的合作方在合法正当以及您已经向其授权的范围内使用。
- (5) 如您拟撤回授权/删除您提交的个人信息的,您可以通过客服电话(400-0469-400)与我们联系。
2、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将采用适当制度、安全技术和程序等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
四、您的权利与义务
1、您应遵循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使用平台服务所产生的风险,使用服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2)按照平台要求进行实名注册;(3)相应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定约定的其他条件。
2、您应保证提供的用户信息及产品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过客服电话通知我们并按照我们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3、您不得通过平台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破坏性的信息,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或途径使用平台服务,不得干扰平台系统的正常运作。
4、您知悉我们仅为导流推荐平台,贷款产品/服务由我们合作的第三方审核和提供,涉及的贷款纠纷由您与该等合作第三方自行处理。
五、我们的权利与义务
1、我们有权根据您所提供注册资料的情况以及我们合作方产品/服务的规定,向您推荐产品或服务,但具体产品/服务的选择,由您自行确定。
2、我们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您违反或有可能违反本协议约定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且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3、我们有权基于交易安全、信誉、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考虑而设定涉及交易、服务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服务次数等。
4、您存在恶意诋毁或损害平台声誉、攻击平台相关系统、利用平台用户身份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等行为之一的,我们有权单方面终止您的权利,并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5、您明确知悉并同意,我们不对您的交易实现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六、内容规范
1、本条所述内容是指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所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头像、昵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贷款需求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
2、您承诺您向我们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隐瞒或误导。
3、您不得利用注册账号或本平台、本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如下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内容:
-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七、协议的修订及通知
1、我们可能随时会根据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或提升服务的需要、您的建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修改后的内容将选择在官网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该等变更将在公布时即时生效。
2、平台对于您的通知或其他关于您使用平台账户及服务的通知,您同意平台可通过平台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电子方式进行。
八、除外责任
1、因您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由您自行负责,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您未按照本协议或平台公布的规则进行操作;您向平台提交的资料虚假、有错误、违法或不完整。
2、在任何情况下,对于您使用涉及由合作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3、平台上的服务涉及由合作第三方所有、控制或者运营的页面、APP、网站。我们会做上架审查,但不能完全保证第三方网站上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九、隐私条款
1、我们将以高度的勤勉、审慎义务对待您的个人信息,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平台服务用户的个人隐私,并使用各种制度、安全技术和程序等措施等来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2、我们收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我们根据您贷款需求推荐贷款产品之目的,以给您提供更准确、更有个性化的服务。
3、您在同意本协议或使用平台任意服务之时,即视为您已同意我们按照具体授权条款来合法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十、责任范围及限制
1、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我们仅对本协议中列明范围内的责任负责。
2、您须妥善保存用户名、密码或认证手机号,对您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我们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您因在第三方设备、移动通讯设备、公共共享环境或电脑被远程监控的情况下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而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泄露、数据丢失以及财产损失的,我们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4、任何情况下,我们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我们已向您收取的服务费用总额。
十一、风险提示
1、您了解并认可,任何通过平台进行的交易并不能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我们不能也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
- (1)政策监管风险:因宏观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监管导向、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因素引起的无法实现交易的风险;
- (2)违约风险:因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您有可能遭受损失;
- (3)操作风险:任一方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宕机,或火灾、恐怖攻击灾难发生等,您有可能遭受损失。
2、基于平台的业务性质,我们并非平台贷款服务的提供方,仅作导流推荐服务,因此我们不对平台上任何用户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
3、特别申明:我们系导流推荐平台,仅为遵守本协议并合法使用的您提供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1、平台上提供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音频、视频、图片、图表、广告)的知识产权归我们及相关权利人所有;您在平台发布的任何文字、创作、图片等,您授权我们都有永久的免费使用权。
2、除另有声明外,我们提供平台服务时所依托的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权归我们所有。
3、未经我们授权,您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修改、复制、存储、传送、抄袭、分发上述内容。
十三、法律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不包含港澳台法律法规、冲突法等)。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若上述无效条款构成本协议经济目的之条款或核心条款,则该条款应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且为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然有效。